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章第二十七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之规定,存在危害因素的企业必须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其目的是为企业改进职业病防护措施提供指导意见、技术依据;为职业安全检查提供技术参考意见;为企业防范和降低职业卫生风险,加强和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同时为主管行政部门对企业实施日常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环保验收检测

电话:0318-8611689邮箱:2782699914@qq.com地址:冀州区迎宾大街85号环保验收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中提出所采取的环保措及环保设施施进行复核,评估。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

环评现状检测

在一个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这个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价的基础就是该项

目拟建设地点及其周围一定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针对环境质量现状开展的一系列水气声生态等的环

境监测工作,就是环评现状监测。

环评现状监测就是为了了解在新建项目或技改扩建项目前的环境现状情况,据此进行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一般分为地表水、地下水、大气、噪声,有些特殊项目需要监测土壤、地表水底

泥、放射性等方面。
 

环评中的现状监测数据 可以用:①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②改扩建项目之前项目的验收报告③建设单位

的常规监测数据。